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关决策部署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加快构建梯度培育体系、培育发展优质企业,根据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01
总体要求
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、培优企业与培强产业相结合,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、发展和帮扶并举,加快改造升级传统产业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,围绕优质企业培植、发展、壮大等环节,推动构建以“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-专精特新中小企业-专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业-单项冠军企业-世界一流企业”为主线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。力争到2027年,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.3万家、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4.2万家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.8万家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2500家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300家、雄鹰企业达到150家。
02
主要任务
(一)培育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。统筹创业创新,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,强化创业辅导,提高创业服务水平。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小微企业园、特色小镇、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,鼓励各地整合各类闲置低效厂房、办公楼宇等,通过租金减免等形式降低入驻门槛,为更多创业者提供更低成本的发展空间。持续优化公司注册登记办法,推动便利化改革,并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。鼓励优势企业加强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组织方式创新,通过投资并购、内生裂变、业务分离、公司分拆等方式设立新企业。
(二)培育量大面广的科创型企业。积极用好各类人才支持政策,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技术人员创业设立法人公司,鼓励海外、省外高层次人才在浙创业,强化创业启动资金支持。推广“先用后转”“开放许可”“作价入股”等合作模式,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。常态化举办“创客中国”“全球技术创新大赛”“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”等创新创业赛事,对国家级、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,直接纳入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库跟踪管理、服务,向基金管理人重点推荐,鼓励各地加大政策扶持,推动更多项目在省内落地。加大创投基金对科创型创业项目的支持。支持科创型企业研发创新产品,申报省级工业新产品、首台套装备、首批次材料、首版次软件等。强化创始人团队的核心作用和地位,引导科创型企业有序释放股权,完善组织架构、股权方式、治理模式、经营业态和产品创新。推广“浙科联合贷”服务模式,推动形成科技领域耐心贷款支持机制。发挥债券市场“科技板”作用,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、科技型企业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。
(三)培育贡献突出的规上工业企业。实施新一轮“小升规”行动,定期摸排营收达规工业企业名单,支持项目投产达产,指导企业及时升规纳统。对首次升规以及升规后连续2年营收增长超过10%的企业,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给予政策支持。加快数字化改造2.0全覆盖,支持新升规企业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,开展管理对标,促进合规发展。
(四)培育规模庞大的高新技术企业。指导各地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,突出研发投入、人才、技术、新产品等指标,引导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,健全研发管理制度,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。全面推广“创新积分制”,依据创新积分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量化评价,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科技创新。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。
(五)培育优势明显的专精特新企业。围绕“415X”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,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潜力摸排,引导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。统筹优化使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,重点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全覆盖,支持“小巨人”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。探索建设专精特新赋能体系,开展培育赋能。建立互认机制,支持各地引进专精特新企业。优化隐形冠军培育,实现与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补位发展,引导隐形冠军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争创具有浙江特色、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美誉度的单项冠军企业。
(六)培育成长快韧性强的独角兽企业。聚焦高技术、高成长、高价值等特征,建立完善独角兽企业、瞪羚企业主动发现机制。各地紧密跟踪国家及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展,主动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,加速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、瞪羚企业。将独角兽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,研究推出独角兽企业上市服务举措,为独角兽企业上市募投项目落地提供全方位支持。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,建立“以投带引”模式,支持引进独角兽企业。
(七)培育示范引领的上市公司、“链主”和雄鹰企业。深化实施“凤凰行动”,加强辅导、股改、上市、并购、重组等服务。加强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和北交所浙江服务基地建设,支持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、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项目。深化产业链“链长+链主”制,支持更多“链主”企业承担国家和省战略需求任务,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。深入实施“雄鹰行动”,以单项冠军、“链主”企业为重点培育认定一批雄鹰企业。大力发展地瓜经济,优化总部、研发、制造空间布局,形成城乡协作、合理布局的产业梯度。
(八)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。对标产品卓越、品牌卓著、创新领先、治理现代等标准,以雄鹰企业为重点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支持雄鹰企业重点在先进制造业、数字经济、港口物流、休闲农业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。支持雄鹰企业通过跨国兼并收购重组,推动品牌国际化,提升国际知名度。支持雄鹰企业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海外培育专项,引导雄鹰企业利用“国内专利快速预审+海外专利高速路(PPH)”等途径,加强专利海内外按需获权。支持建立面向全球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,给予符合条件的雄鹰企业人才指标支持和自主评价授权,攻关一批全球首创技术、形成一批全球领先创新成果。深入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,培育一批省级管理现代化企业,树立一批具有全球视野、懂经营、敢担当的新时代浙商典范。
03
政策举措
(一)强化统筹协调。发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(数字经济发展)领导小组协调作用,统筹推进优质企业“选种-育苗-培优-壮大”工作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兑现既定政策,研究落实新举措,持续加大对各类优质企业的培育发展支持。统筹建设各类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库,加强监测分析,动态优化调整。
(二)强化创新支持。鼓励创新、尊重首创、宽容失败。支持企业参与各级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,企业主导的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不低于70%。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,实施“金种子”计划和“蒲公英”行动,建立高校院所“双五星”专利资源无障碍流入企业机制,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成本并促进协同,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,推动优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育、运用和保护。鼓励优质企业落实产业教授、科技副总、技术经纪人等制度。鼓励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面向优质企业开放共享。鼓励各地积极用好创新券。
(三)强化要素保障。以亩均效益为重点考量,支持各类优质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。探索组团供地等方式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。加强企业人才保障,深入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、卓越工程师培育计划。加强品牌赋能,鼓励优质企业积极创建“浙江精品”。发挥“4+1”政府产业基金集群引领作用,用好重点产业链科创基金、并购基金、国家转型升级基金等,吸引创投机构加强对优质企业的支持。加大融资支持,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优质企业,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支持。
(四)健全服务体系。依托“浙企之家”等涉企服务平台,线上线下(300959)结合,深入开展“一起益企·小微你好”等系列活动,定期开展项目路演、税收政策辅导、标准检测认证、人才培训、碳足迹培训等专项服务活动。持续开展“十链百场万企”“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”等活动,助力优质企业拓市场、增订单。指导企业搭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,强化维权保障专利转化、品牌运营及专利池运转。完善涉企问题闭环协调机制,为不同行业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针对性举措。加大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宣传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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